买三板 | 2016-03-31
主办券商负面行为清单发布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今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开展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列明35项执业质量负面清单,主办券商的负面行为将会被记录了。
股转公司官网发布消息称,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记录以负面行为发现日为记录时点,2016年4月1日后发现的负面行为作为执业质量评价的评价依据;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情况以相关决定书的日期为纳入各评价期间的时点。
今年4月1日至4月30日将会是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首次月度评价区间,5月10日前,股转公司会公示4月份主办券商执业质量情况;今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将会是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首次年度评价期间,2017年8月31日前会公示所有主办券商年度评价结果。
对于主办券商执业评价体系的建立,一位接近股转系统的内部人士表示:“根据主办券商制度运行两年多以来的情况,我们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主办券商执业过程中出现大量未明确违反规则但同时表现为执业质量低下的行为,反映出主办券商管理层合规意识薄弱、从业人员经验不足、执业态度不严谨等问题。在此情况下,有必要在实施自律监管措施之外,采用更为温和、覆盖面更广的监管手段,即执业质量评价制度。”
券商执业理念将生变
北京地区一家大型上市券商的人士告诉记者:“股转系统搭建的券商执业体系,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主办券商的执业理念产生影响。”目前来看,最根本的改变便是引导券商在推荐挂牌企业之时,由重“量”到重“质”。
“我们这几年做业务的过程中慢慢发现,冲量的结果是很多企业仅只能赚个挂牌费用,实际上后续持续督导的人力成本非常高,时间一长,为这样的企业服务就变成了亏本买卖。因此,我们现在开始接触企业都希望企业在未来有定增意愿,或是做市意愿,我们一些团队甚至都是做市团队和挂牌团队一起在做业务。”北京一家大型券商承做新三板的人士表示。
前述北京地区大型上市券商人士也透露:“一家挂牌企业后续能够有定增,或是资产重组这些事情将会给券商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而从市场角度讲,这些活跃的公司也更加受市场的欢迎。”
新三板市场监管年
在新三板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部分挂牌企业或券商相继爆发合规问题,如在推荐业务中未能勤勉尽职,在经纪业务中未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在做市业务中异常报价,在自营业务中买卖做市股票等。
这些问题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重视。近期,新三板正迎来新一轮的合规自查。此次股转系统检查的范围非常宽泛。比如,对于新三板做市,股转系统会核查自营与做市账户是否持有买卖相同的股票;又如在经纪业务方面,股转系统重点检查了是否有提供过桥贷款,协助不符合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开立账户并从事新三板交易的违规行为。
据统计,从1月份起,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3起,分别对英大证券、长城证券和瑞兆源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国泰君安违规“砸盘”做出了纪律处分决定;股转公司共开展各类培训多达15起。其间,证监会还对中海阳第一大股东薛黎明实施行政处罚。全国工商总局更是对新三板挂牌企业“道有道”挥起了打假的大棒。
近日,股转系统对9家挂牌公司发出了年报问询函,要求各公司对存在的问题限时答复并报送股转系统,抄送主办券商。涉及的企业有恒业世纪科技、同济现代医药、蓝山科技、菁英时代、九鼎投资、阿波罗机械、达仁投资、朗铭海川科技和易点天下网络科技。
分析认为,监管的升级有益于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市场发展鼓励的是遵守规则而不是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对于监管层而言,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突破6000家,发问询函等监管行为应该形成制度,还要从制度创新上提升监管的效率,而且不仅限于在年报披露的时期,不但降低了风险,也有助于市场形成稳定预期。
申万宏源分析师明确表示,加强监管和严格规范是今年的主旋律。如果试点功能确认,并不意味着新三板制度推进将走上快车道,相反,完善监管与规范更加确定成为首要任务。分层也是首先基于监管角度的考虑,预计今年将实质性把挂牌公司、中介机构乃至投资机构全面纳入证监会日常监管体系,可能会有针对性细则或指引出台。分层之后应该考虑的基础性制度是退市。
35项负面行为清单
股转系统发布的《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显示,共收录包括推荐挂牌负面行为11项、挂牌后督导负面行为10项、交易管理负面行为8项、综合管理负面行为6项,共35项。
股转公司官网3月23日发布的监管措施清单显示,自今年以来,股转公司共针对主办券商和做市商采取监管措施14次,其中涉及挂牌公司信息披露问题,高管违规减持、未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用自营账户参与做市股票买卖等,其中有6次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为“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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